Monday, June 23, 2008

让我们“去”吧!

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一位的回教朋友问我一个问题,“为什么耶稣需要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间呢?”当时我对他的答案是,神是为了要体恤人类的痛苦和为了人的罪而来。可是我的答案对我回教朋友而言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。因为站在回教神学的角度来看,一个全能的神是无需贬低自己来了解人类的痛苦,因为既然神是全能的,是全知的,所以他一定能够知道甚至体恤人类一切,也能在一声令下把所有人类的罪洗尽,也无须死在十架上。因此若耶稣的动机是为了体恤民情和赦罪的话,耶稣就不是上帝,因为他所行的是多此一举。当时他的回应把我击倒了。之后我一直找寻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找了几年都找不到,直到念神学后才明。答案其实很简单,原来人类所知道的一切都只是现象,在现象以外的本体不是人们理性所能了解的,所以福音的本体就是耶稣。因此当耶稣这个的“道”来到人间时,是要向人表现神最高,最真实性的启示,也就是使人真正了解“道”与“爱”的本体。如果耶稣不这么行的话,人类只能永远知道现象而不可能真正的认识本体(耶稣或真道)。所以耶稣来不只是为要了解人类的痛苦那么简单,而是为了突破人知道的范围,让人类能够真正的认识真神。耶稣“去”为了让人认识他。那么这对我们有什么学习呢?有些教会有个不整全的布道神学,他们认为传福音一定要“去”(太28:19),而这个“去”的布道法一定要作街头布道,而不能使用其他的方法。即使街头布道的效率低,此方法始终是不能换的,因为此法才合乎圣经。我并非小看街头布道法,而是信方法可以圆滑,而且从整个教会的历史来看,我们看见上帝一直允许信徒以多元化的方法发展教会。而马太福音中的“去”这个字是个观念但并非方法论,换句话说不是只有街头布道才合乎圣经。传福音的方式、地点、听众因时代的原故在改变,所以基督徒需要灵活的把福音传给人。注意!方法可以变,可是福音的本质是不可改变的。这个字“去”表示基督徒应当有积极行动把福音传开,我们需要知道非信徒是不会自动走进教会来听福音。信徒是需要把道带给他人的!如果信徒不主动,不行动,非信徒将永远不能听闻福音。请你想想,若不是基督的“去”,世人是不能认识他的。若不是使徒们的“去”,以色列和欧洲地带的人们就不能认识耶稣。若不是欧洲伟大的宣教士“去”了东南亚一带,我们也不能认识耶稣。弟兄姐妹你们愿意“去”吗?现今还有许多人没有听闻福音,信徒若不去传,他们怎能认识耶稣。历代以来,许多伟大福音的使者都“去”了,你愿意吗?我也希望将来也会有人将你们伟大“去”的行动写下,成为后人的勉励。

(陈瑞福传道 著作 恩泽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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